城品公寓大廈第十八屆管理委員會成立會議記錄
一、時 間:中華民國99年7月5日
二、地 點:本社區會議室
三、主 席:林仲山先生 記錄:總幹事陳雲湖
四、出 席:
第十八屆委員:陳一鋒、盧盛發、張育成、巫蓉香、董麗華、劉怡君、石麗秋、鄭明雄、吳雅萍、丁麗真、劉定宏
第十七屆委員:林仲山、巫蓉香、張櫻枝、張秋月、陳良子、吳雅萍、丁麗真
五、列 席:鍾敏琍
六、議 程:
(一) 主席報告:首先恭賀新當選第18屆的委員,請大家鼓掌歡迎,並感謝第17屆委員一年來的支持與付出。本(18)屆委員的任期,大會已通過由99年7月1日始至100年12月31日止,延長半年,因此本屆委員會多辛苦一點。不過開會前看到各位為今天成立會出席的熱忱與閒聊中瞭解新的團隊陣容,對會務運作定能駕輕就熟、勝任愉快,社區有福了,祝今天的成立會圓滿成功,謝謝!
(二) 推選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監察委員及各委員職務分工。
結果如下:
主任委員 陳一鋒
副主任委員 盧盛發 均各以10票贊成當選
監察委員 張育成
管理委員 巫蓉香
管理委員 董麗華
公關委員 曹永龍
財務委員 劉怡君、石麗秋 與會全體鼓掌通過
機電委員 黃德正、鄭明雄
康樂委員 吳雅萍、黃瓊如
環保委員 丁麗真、劉定宏
(三) 游泳池開放案。
如附表(一)、(二)說明。
六、臨時動議:
新、舊任委員會務移交,訂於99年7月21日(星期三)與第一次例行委員會議同時舉行。
七、散 會
公 告
一、 本社區近敦聘吳謹斌大律師為法律顧問,往後凡社區住戶有任何法律問題,都可致電咨詢,增加法律常識,避免不必要的紛爭與麻煩。住戶提出的問題,吳律師都會詳細解答, 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訴訟案件需委託具狀出庭,律師費將以八折優惠社區住戶(如有致電請告知係新莊城品社區住戶,主委陳一鋒的朋友)。
二、 此次吳律師擔任本社區法律顧問,因係主委陳一鋒先生多年好友,所以義務襄助,不收取年費及任何費用,本管委會至表感謝之意。
三、 請牢記服務電話及手機號碼,以備不時之需。
吳謹斌律師服務處: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三段66號7F
電話:(02)2305-0062
手機:0910-110-410
四、 特此公告周知。
城品社區管理委員會 啟
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25 日
近日C棟住戶向管委會反應以下兩件事:
一、 有住戶在樓梯間吸煙,甚至搭乘電梯時仍未將煙熄滅。
二、 有學童在電梯口、梯間拍球、丟球等。
※ 請吸煙者及學童家長們注意,若有上述行為,實屬不當,敬請改善,以維護社區住戶之生活品質。謝謝合作!
城品社區管理委員會 啟
中華民國 99 年 10 月 18 日
為因應99年11月1日起,垃圾清理費隨袋徵收及資源回收分類,本社區管理辦法規定事項如下:
一、 凡一般資源回收物(包括堆肥廚餘、豬吃廚餘)及垃圾,一律置放於原資源回收區,現已建造完成安全、衛生、美觀的專用房舍,此區名稱為「環保區」。
二、 以後禁止將垃圾置放於機車停放區旁邊。
三、 無論任何資源回收物品及垃圾,住戶提出放置「環保區」的時間訂定如下:
每日上午6:30~8:30及中午11:00~13:30二個時段,其餘時間一律禁止提出放置,星期日及特定公休日則全天禁止提出放置。
四、 附垃圾強制分類海報,請住戶詳細閱讀,以利充份瞭解資源及垃圾如何正確分類,即可節省專用垃圾袋的使用量及金錢。
五、 本辦法初期實施,管委會上午時段將派員輔導分類作業,敬請住戶多多配合。謝謝!
為因應99年11月1日起,垃圾清理費隨袋徵收及資源回收分類,本社區管理辦法規定事項如下:
一、 凡一般資源回收物(包括堆肥廚餘、豬吃廚餘)及垃圾,一律置放於原資源回收區,現已建造完成安全、衛生、美觀的專用房舍,此區名稱為「環保區」。
二、 以後禁止將垃圾置放於機車停放區旁邊。
三、 無論任何資源回收物品及垃圾,住戶提出放置「環保區」的時間訂定如下:
每日上午6:30~9:00及中午12:00~13:30二個時段,其餘時間一律禁止提出放置,星期日及特定公休日則全天禁止提出放置。
四、 垃圾務必使用專用垃圾袋包妥(封口打結完全密封),才可提出丟棄。
五、 附垃圾強制分類海報,請住戶詳細閱讀,以利充份瞭解資源及垃圾如何正確分類,即可節省專用垃圾袋的使用量及金錢。
六、 本辦法初期實施,管委會上午時段將派員輔導分類作業,敬請住戶多多配合。謝謝!
城品社區管理委員會 敬啟
中華民國 99 年 10 月 27 日
© 2010-2013 城品社區官方網站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