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現在已入境了,不管您是否為第一次使用外勞,想必一定有許多細節部份仍不太清楚,特別為您做了總整理,希望能為您解決一些困擾。

1. 雇主每月應向政府繳納就業安定費:(外國人入境之次日起,每三個月一期,勞委會會自動寄發繳費單至申請地址,請於繳費期限內至郵局繳交,如需變更地址請通知本公司處理。)

監護工 NT$2,000    幫傭NT$5,000  專案申請幫傭NT$10,000元

※ 雇主如未依規定繳納就業安定費者,得寬限三十日;未依限期繳納者,自寬限期滿之翌日起至完納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其未繳就業安定費百分之一滯納金。

但以其未繳之就業安定費一倍為限。

2. 外勞月薪NT$15,840元,週休一日,若沒休假則支付加班費(NT$528元/天)。

3. 外勞入境三個星期後,會收到外勞的護照及居留證正本,居留證請交予外勞隨身攜帶。

4. 外勞入境後約一至二個月左右,您會收到健保局寄給您的健保卡及繳費通知單,如果您逾期未收到健保卡或繳費單,煩請您與我們連繫,以免影響您及外勞的權益。

5. 外勞健保費由雇主及外勞共同支付,外勞負擔NT$216元(薪資中扣除),雇主負擔NT$770元,健保局會按月寄繳款單,請自行前往各指定行庫繳交。

6. 外勞入境後每半年、一年半、二年半要做體檢(規費NT$2,000 元)、每一年居留證要延期(NT$1,000 元),所有費用皆由外勞自行支付。

7. 外勞要延期第二年或第三年時,本公司收取服務費NT$2,000 元(雇主支付)。

8. 外勞每工作滿一年,有七天不扣薪的年假,外勞如要返鄉休假,所有費用由外勞自行支付;外勞如要放棄休假在台工作時,須將七天折算加班費(NT$528 元/天)給外勞。

9. 外勞如做到合約期滿(滿二年或滿三年),回程機票由雇主支付。

10. 為了確保外勞的國外借款能順利還清,請雇主能以申請人的名義匯入指定帳戶以利帳務處理。切勿將此借款交予業務人員,如有不可抗拒之因素,業務人員必須出示收據,代為收取外勞之國外借款。

依照勞工局規定,外勞如超過二個月未能按時收到薪資,仲介公司有義務替外勞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勞工局有權取消雇主聘僱外籍勞工的資格。

廖X佐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