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99年11月1日起,垃圾清理費隨袋徵收及資源回收分類,本社區管理辦法規定事項如下:
一、 凡一般資源回收物(包括堆肥廚餘、豬吃廚餘)及垃圾,一律置放於原資源回收區,現已建造完成安全、衛生、美觀的專用房舍,此區名稱為「環保區」。
二、 以後禁止將垃圾置放於機車停放區旁邊。
三、 無論任何資源回收物品及垃圾,住戶提出放置「環保區」的時間訂定如下:
每日上午6:30~9:00及中午12:00~13:30二個時段,其餘時間一律禁止提出放置,星期日及特定公休日則全天禁止提出放置。
四、 垃圾務必使用專用垃圾袋包妥(封口打結完全密封),才可提出丟棄。
五、 附垃圾強制分類海報,請住戶詳細閱讀,以利充份瞭解資源及垃圾如何正確分類,即可節省專用垃圾袋的使用量及金錢。
六、 本辦法初期實施,管委會上午時段將派員輔導分類作業,敬請住戶多多配合。謝謝!
城品社區管理委員會 敬啟
中華民國 99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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