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有句諺語:[稅與死亡是人生永遠無法逃避的兩件事。]追求財富是大部分人努力的目標,但最終的結果又是如何?常常值得我們加以深思與探討。讓我們靜心的想一想,辛苦一生的所得,大部分都到哪裡去了?從營所稅25%,所得稅最高40%,贈與稅最高50%,遺產稅最高50%及土地增值稅最高60%(目前減半徵收)來觀察,一個高資產及高所得者,真正的實質所得不及30%,這是否令人無法接受呢?
從很多實際案例中,我們發現多數擁有財富的人,因未做好稅務規劃,使得畢生辛苦與努力,一夕之間化為烏有。當繼承發生時,失去親人是一種痛苦,如果遺產的繼承是另一種稚心的折磨,那追求財富的目的何在呢?面對稅務僅有三種方法:誠實繳納、刻意逃漏與合法節稅;誠實繳納是好國民應盡的義務,但沉重的稅額卻讓人傷心與不捨。刻意逃漏已因電腦化的稽徵,而使得成功率急速的下降。所以合法節稅將是未來高資產者資產保全的最佳選擇。
一般而言,多數人是因為不知道稅法規定或心存僥倖,而遭國稅局強制補稅,一但被國稅局查獲,除本稅要繳交外再加罰一倍,滯納金與利息加總起來,常常讓人痛不欲生。讓我們觀察實例:A君過世後,由繼承人B君自行申報一億元遺產總額,B君主張扣除A君生前未償債務2,000萬元,並出具債權人聲明書以為證明。國稅局深入追查發現,貸款於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個月完成借貸,並撥入繼承人戶頭。該筆貸款被稱用來清償民間巨額借款,卻提不出借貸契約書且無款項撥付流程;債權人收受2,000萬元現金,最後竟轉入B君的孫子女帳戶,再投資購買股票。國稅局依法補課徵A君生前贈與稅約449.5萬元,並將該贈與金額納入遺產總額內,補課635.7萬元遺產稅,並加處一倍罰款。
上例中,若誠實申報,僅需繳交遺產稅約3,000萬;但因不實申報被查獲,實際繳交稅金加罰金共約4,400萬,只因一個僥倖的念頭,而多付出約1,400萬元的稅金,代價可真大啊!
解析:
誠實繳納應繳稅額:(1億 – 1,320萬) * 41% – 550.7萬 = 3,008萬
不實申報被查獲:
遺產稅:(8,000萬 – 1,320萬) * 41% – 550.7萬 = 2,188萬
補課贈與稅:(2,000萬 – 100萬) * 34% – 196.5萬 = 449.5萬
補課遺產稅:(2,000萬 – 449.5萬) * 41% = 635.7萬
罰金:449.5萬 + 635.7萬 = 1,085萬
總計:2,188萬 + 449.5萬 + 635.7萬 + 1,085萬 = 4,358萬
兩者差額:4,358萬 – 3,008萬 = 1,350萬
由以上的案例中,我們知道逃漏稅務不易,若被查獲則得不償失,故平常若能注意稅務知識的學習,並落實稅務規劃的執行,將可避免日後稅務問題纏身的困擾。其實,若A君於生前將部分資產隱藏在不計入遺產總額,並可以抵繳遺產稅之資產項目中,即可使得遺產完整繼承。
日前有一朋友於深夜來電,言及其祖父名下約7,000萬之土地(公告現值),於近期將分給其六個兒女,因有某代書提及以後遺產稅要繳很多且目前土地增值稅減半增收,所以要趕快辦過戶。接到這樣的電話,心中常有感慨,身為一個專業稅務顧問,若因學習不精,或其他個人因素,對當事人給予錯誤的建議,常會造成當事人莫大的損失而不自知。
該祖父今年已83歲,無現金及其他資產,配偶及六個子女也無大筆現金。了解整個情況後,因祖父年紀已大,且無現金可供規劃,雖可建議賣地或借款購公設地,但因執行不易而作罷,所以較佳辦法是讓祖父的資產留待繼承,而非立即贈與。
解析:
方案一:立即贈與過戶需繳交土地增值稅30%及贈與稅50%,代書承辦了所有代辦事項。
7,000萬的土地中,增值若假設為6,000萬
土地增值稅共計1,650萬 (因方便計算,而忽略物價指數的變動)
贈與稅:(7,000萬 – 100萬 – 1,650萬) * 50% -788.5萬 = 1,836萬
合計應繳稅額:3,486萬
方案二:留待繼承土地增值稅免徵,遺產稅僅41%
遺產淨額:7,000萬 – 700萬 – 400萬 –240萬 – 100萬 = 5,560萬
應繳遺產稅:5,560萬 * 41% – 550.7萬 = 1,729萬
兩者差額:3,486萬 – 1,729萬 =1,757萬
由上觀之,留待繼承與立即贈與相較,稅金少了1,757萬,且贈與人若於兩年內身故,贈與總額於扣除贈與稅後,仍舊計入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相信聰明人都知道該如何選擇吧!若資產由夫妻平均持有,則節省的稅金將更可觀。假如正確的稅務規劃可以幫我們完整的保全財富,那還有什麼理由可以拒絕呢?
稅務其實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對稅務的輕忽與拖延,只要平時經常學習有關理財與稅務的知識,並定期與稅務專家討論與檢視,應用合法的節稅工具,確實將資產給予正確的配置,即可以避免日後遇上煩人的稅務問題,讓親人永遠留下美好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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