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因应99年11月1日起,垃圾清理费随袋征收及资源回收分类,本社区管理办法规定事项如下:

一、 凡一般资源回收物(包括堆肥厨余、猪吃厨余)及垃圾,一律置放于原资源回收区,现已建造完成安全、卫生、美观的专用房舍,此区名称为“环保区”。

二、 以后禁止将垃圾置放于机车停放区旁边。

三、 无论任何资源回收物品及垃圾,住户提出放置“环保区”的时间订定如下:

每日上午6:30~9:00及中午12:00~13:30二个时段,其余时间一律禁止提出放置,星期日及特定公休日则全天禁止提出放置。

四、 垃圾务必使用专用垃圾袋包妥(封口打结完全密封),才可提出丢弃。

五、 附垃圾强制分类海报,请住户详细阅读,以利充份了解资源及垃圾如何正确分类,即可节省专用垃圾袋的使用量及金钱。

六、 本办法初期实施,管委会上午时段将派员辅导分类作业,敬请住户多多配合。谢谢!

城品社区管理委员会      敬启

中华民国 99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