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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整

分类: 乐活城品

西方有句谚语:[税与死亡是人生永远无法逃避的两件事。]追求财富是大部分人努力的目标,但最终的结果又是如何?常常值得我们加以深思与探讨。让我们静心的想一想,辛苦一生的所得,大部分都到哪里去了?从营所税25%,所得税最高40%,赠与税最高50%,遗产税最高50%及土地增值税最高60%(目前减半征收)来观察,一个高资产及高所得者,真正的实质所得不及30%,这是否令人无法接受呢?

从很多实际案例中,我们发现多数拥有财富的人,因未做好税务规划,使得毕生辛苦与努力,一夕之间化为乌有。当继承发生时,失去亲人是一种痛苦,如果遗产的继承是另一种稚心的折磨,那追求财富的目的何在呢?面对税务仅有三种方法:诚实缴纳、刻意逃漏与合法节税;诚实缴纳是好国民应尽的义务,但沉重的税额却让人伤心与不舍。刻意逃漏已因电脑化的稽征,而使得成功率急速的下降。所以合法节税将是未来高资产者资产保全的最佳选择。

一般而言,多数人是因为不知道税法规定或心存侥幸,而遭国税局强制补税,一但被国税局查获,除本税要缴交外再加罚一倍,滞纳金与利息加总起来,常常让人痛不欲生。让我们观察实例:A君过世后,由继承人B君自行申报一亿元遗产总额,B君主张扣除A君生前未偿债务2,000万元,并出具债权人声明书以为证明。国税局深入追查发现,贷款于被继承人死亡前二个月完成借贷,并拨入继承人户头。该笔贷款被称用来清偿民间巨额借款,却提不出借贷契约书且无款项拨付流程;债权人收受2,000万元现金,最后竟转入B君的孙子女帐户,再投资购买股票。国税局依法补课征A君生前赠与税约449.5万元,并将该赠与金额纳入遗产总额内,补课635.7万元遗产税,并加处一倍罚款。

上例中,若诚实申报,仅需缴交遗产税约3,000万;但因不实申报被查获,实际缴交税金加罚金共约4,400万,只因一个侥幸的念头,而多付出约1,400万元的税金,代价可真大啊!

解析:

诚实缴纳应缴税额:(1亿 – 1,320万) * 41% – 550.7万 = 3,008万

不实申报被查获:

遗产税:(8,000万 – 1,320万) * 41% – 550.7万 = 2,188万

补课赠与税:(2,000万 – 100万) * 34% – 196.5万 = 449.5万

补课遗产税:(2,000万 – 449.5万) * 41% = 635.7万

罚金:449.5万 + 635.7万 = 1,085万

总计:2,188万 + 449.5万 + 635.7万 + 1,085万 = 4,358万

     两者差额:4,358万 – 3,008万 = 1,350万

由以上的案例中,我们知道逃漏税务不易,若被查获则得不偿失,故平常若能注意税务知识的学习,并落实税务规划的执行,将可避免日后税务问题缠身的困扰。其实,若A君于生前将部分资产隐藏在不计入遗产总额,并可以抵缴遗产税之资产项目中,即可使得遗产完整继承。

日前有一朋友于深夜来电,言及其祖父名下约7,000万之土地(公告现值),于近期将分给其六个儿女,因有某代书提及以后遗产税要缴很多且目前土地增值税减半增收,所以要赶快办过户。接到这样的电话,心中常有感慨,身为一个专业税务顾问,若因学习不精,或其他个人因素,对当事人给予错误的建议,常会造成当事人莫大的损失而不自知。

该祖父今年已83岁,无现金及其他资产,配偶及六个子女也无大笔现金。了解整个情况后,因祖父年纪已大,且无现金可供规划,虽可建议卖地或借款购公设地,但因执行不易而作罢,所以较佳办法是让祖父的资产留待继承,而非立即赠与。

解析:

方案一:立即赠与过户需缴交土地增值税30%及赠与税50%,代书承办了所有代办事项。

7,000万的土地中,增值若假设为6,000万

土地增值税共计1,650万 (因方便计算,而忽略物价指数的变动)

赠与税:(7,000万 – 100万 – 1,650万) * 50% -788.5万 = 1,836万

合计应缴税额:3,486万

方案二:留待继承土地增值税免征,遗产税仅41%

遗产净额:7,000万 – 700万 – 400万 –240万 – 100万 = 5,560万

应缴遗产税:5,560万 * 41% – 550.7万 = 1,729万

两者差额:3,486万 – 1,729万 =1,757万

由上观之,留待继承与立即赠与相较,税金少了1,757万,且赠与人若于两年内身故,赠与总额于扣除赠与税后,仍旧计入遗产总额计算遗产税,相信聪明人都知道该如何选择吧!若资产由夫妻平均持有,则节省的税金将更可观。假如正确的税务规划可以帮我们完整的保全财富,那还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呢?

税务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对税务的轻忽与拖延,只要平时经常学习有关理财与税务的知识,并定期与税务专家讨论与检视,应用合法的节税工具,确实将资产给予正确的配置,即可以避免日后遇上烦人的税务问题,让亲人永远留下美好的回忆。

翁x懋 提供

外劳现在已入境了,不管您是否为第一次使用外劳,想必一定有许多细节部份仍不太清楚,特别为您做了总整理,希望能为您解决一些困扰。

1. 雇主每月应向政府缴纳就业安定费:(外国人入境之次日起,每三个月一期,劳委会会自动寄发缴费单至申请地址,请于缴费期限内至邮局缴交,如需变更地址请通知本公司处理。)

监护工 NT$2,000    帮佣NT$5,000  专案申请帮佣NT$10,000元

※ 雇主如未依规定缴纳就业安定费者,得宽限三十日;未依限期缴纳者,自宽限期满之翌日起至完纳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征其未缴就业安定费百分之一滞纳金。

但以其未缴之就业安定费一倍为限。

2. 外劳月薪NT$15,840元,周休一日,若没休假则支付加班费(NT$528元/天)。

3. 外劳入境三个星期后,会收到外劳的护照及居留证正本,居留证请交予外劳随身携带。

4. 外劳入境后约一至二个月左右,您会收到健保局寄给您的健保卡及缴费通知单,如果您逾期未收到健保卡或缴费单,烦请您与我们连系,以免影响您及外劳的权益。

5. 外劳健保费由雇主及外劳共同支付,外劳负担NT$216元(薪资中扣除),雇主负担NT$770元,健保局会按月寄缴款单,请自行前往各指定行库缴交。

6. 外劳入境后每半年、一年半、二年半要做体检(规费NT$2,000 元)、每一年居留证要延期(NT$1,000 元),所有费用皆由外劳自行支付。

7. 外劳要延期第二年或第三年时,本公司收取服务费NT$2,000 元(雇主支付)。

8. 外劳每工作满一年,有七天不扣薪的年假,外劳如要返乡休假,所有费用由外劳自行支付;外劳如要放弃休假在台工作时,须将七天折算加班费(NT$528 元/天)给外劳。

9. 外劳如做到合约期满(满二年或满三年),回程机票由雇主支付。

10. 为了确保外劳的国外借款能顺利还清,请雇主能以申请人的名义汇入指定帐户以利帐务处理。切勿将此借款交予业务人员,如有不可抗拒之因素,业务人员必须出示收据,代为收取外劳之国外借款。

依照劳工局规定,外劳如超过二个月未能按时收到薪资,仲介公司有义务替外劳向劳工局提出申诉,劳工局有权取消雇主聘雇外籍劳工的资格。

廖X佐 提供

国民年金法于民国96年7月20日立法院三读通过,民国96年8月8日经总统府公布,自民国97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国民年金之主管机关,在中央为中央社政主管机关,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市)为县(市)政府,其业务委托劳工保险局办理。

国民年金之实施对象:

   ㄧ. 25岁至65岁,未参加军、公教、劳保,且未曾领取相关社会保险老年给付者。
      
二. 开办前除劳保老年给付外,未领取其他社会保险老年给付;或开办后15年内领取劳保老年给付,劳保年资未满15年,未满65岁,且未领取公教保养老给付、军保退伍给付者。
      
三. 开办时年满15岁未满65岁之农保被保险人,并自农保退保。

国民年金被保险人负担之保险费:

一般国民年金被保险人自付60%(第1年为674元=1,123元×60%),政府补助40%(第1年为449元=1,123元×40%)。

低收入户,其保费由政府全额补助。中低收入户等家庭收入较低者,只要负担30%或45%的保费。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达当年度最低生活费1.5倍,且未超过台湾地区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之1倍者,自付30%(337元),政府补助70%(786元)。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达当年度最低生活费1.5倍,未达2倍,且未超过台湾地区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之1.5倍者,自付45%(505元),政府补助55%(618元)。

身心障碍者依障碍程度,极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碍者,由政府全额补助(1,123元);

中度身心障碍者自付30%(337元),政府补助70%(786元)。

轻度身心障碍者自付45%(505元),政府补助55%(618元)。

失业或确实缴不出保费者,可申请分期或延期缴纳。如果没钱缴纳保险费,10年内可以按邮局利息计息补缴,不影响年资计算。但超过10年,则不得请求补缴,保险年资亦无法并计。

 

国民年金之四项给付:老年年金、身心障碍年金、丧葬给付、遗族年金

 

老年年金

老年年金给付标准:年满65岁之被保险人或曾参加本保险者,得就下列A、B两种公式计算,择优请领:
           A
式=月投保金额×0.65%×保险年资+3,000
           B
式=月投保金额×1.3%×保险年资

如有下列各项情形者,仅得以B式计给:
           (1)
有欠缴保险费期间不计入保险年资情事。
           (2)
发生保险事故前1年期间,有保险费未缴纳情形。
           (3)
领取相关社会福利津贴。
           (4)
已领取相关社会保险老年给付。但开办前除劳保老年给付外,未领取其他相关社会保险老年给付者;或开办后15年内领取劳保老年给付且劳保年资未达15年,且未领取其他相关社会保险老年给付者,不在此限。

老年基本保证年金3,000元(需符合排富条款,若已具备领取老农津贴资格者,政府另发给3,000元差额金)

例:1.参加国保35年:

依A式计算:每月可领:3,000元+17,280元×0.65%×35年=6,931

依B式计算:每月可领:17,280元×1.3%×35年=7,862

→采B式发给,每月可领7,862

    2.参加国保11年:

依A式计算:每月可领:3,000元+17,280元×0.65%×11年=4,236

依B式计算:每月可领:17,280元×1.3%×11年=2,471

→若无上开不得选A式之情形;则可采A式发给,每月可领 4,236

 

身心障碍年金

身心障碍年金给付之请领条件:

1.身心障碍年金:加保期间致重度以上身心障碍,且经评估无工作能力者。

2.身心障碍基本保证年金:加保前已重度以上身心障碍且经评估无工作能力者。(需符合排富条款)

身心障碍年金给付标准:月投保金额(17,280元)×投保年资 × 1.3%(基本保障4,000元)

 

丧葬给付

丧葬给付之请领条件 :被保险人死亡。

丧葬给付之给付标准 :依月投保金额一次发给5个月丧葬给付。
                  
即月投保金额(17,280× 5 = 86,400元。)

 

遗族年金

遗属年金给付之请领条件:

被保险人死亡,或领取身心障碍或老年年金期间死亡时,配偶与子女等相关家属可请领。

        1.配偶:年满55岁且婚姻关系存续1年以上。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1)无谋生能力或(2)扶养以下之子女者:(一)未成年或(二)无谋生能力或(三)25岁以下在学且每月收入未超过其领取遗属年金时之月投保金额。
        2.
配偶:年满45岁且婚姻关系存续1年以上,且每月收入未超过其领取遗属年金时之月投保金额。
        3.
子女(养子女须有收养关系6个月以上):(1)未成年或(2)无谋生能力或(3)25岁以下在学且每月收入未超过其领取遗属年金时之月投保金额。
        4.
父母及祖父母:年满55岁且每月收入未超过其领取遗属年金时之月投保金额。
        5.
孙子女(应受被保险人扶养):(1)未成年或(2)无谋生能力或(3)25岁以下在学且每月收入未超过其领取遗属年金时之月投保金额。
        6.
兄弟、姊妹(应受被保险人扶养):(1)未成年或(2)无谋生能力或(3)55岁以上且每月收入未超过其领取遗属年金时之月投保金额。

遗族年金给付标准:

    1.被保险人保障期间死亡:被保险人之保险年资合计每满1年,按其月投保金额发给1.3%之月给付金额。
       2.
领取身心障碍年金或老年年金给付期间死亡:按被保险人身心障碍年金或老年年金金额之半数发给。
       3.
依前二项规定计算之年金金额不足3,000元,按3,000元发给。
       4.
同一顺序之遗属有2人以上时,每多1人加发遗属年金给付标准25%,最多计至50%。

例:1.参加国保30年,不幸身故,遗有配偶(符合条件),每月可领6,739元。(17,280元×1.3%×30年=6,739元)
          2.
正领取国保老年年金每月6,336元时,不幸身故,遗有配偶(符合条件),每月可领3,168元。(6,336元÷2=3,168元)

 

遗族年金给付顺序:

1.配偶及子女。  2.父母。  3. 祖父母。  4. 孙子女。  5. 兄弟、姊妹。

前项所定当序受领遗属年金对象存在时,后顺序之遗属不得请领。当序遗属于请领后死亡或丧失请领条件时,亦同。

遗属年金给付何时应停止发给?

   1.配偶再婚。

      2.扶养子女之未满55岁配偶,于其子女不符合请领条件时。

      3.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姊妹,于不符合请领条件时。

      4.入狱服刑、因案羁押或拘禁。

      5.失踪 

 

劳保年金业已三读通过,于9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其内容攸关大众权益,碍于篇幅无法详尽介绍,容日后再行讨论。

作者: 翁X懋

运动帮助健康( 三部曲)

运动, 运转身体, 活动筋骨, 加速血液循环, 改善免疫力, 帮助肠胃蠕动, 增加钙质吸收, 储存骨本, 减少骨质疏松的发生, 此外借着运动, 人们亦可行”光合作用” , 流流汗, 排排毒, 吸收日月精华, 并锻炼身体及意志力.

     谈起运动, 大部份的人们都知道, 且多能朗朗上口“运动帮助健康”  , 那知说时容易, 做时难, 总有一些理由推拖, 例如工作很忙碌,  体力不堪负荷, 睡觉休息已找不到时间, 那有闲余时间运动, 诸如此类, 的确生活压力不轻, 殊不知保有健康的身体, 方有明日奋斗的本钱, 为什么呢? 运动可协助情绪控制, 身心灵调节, 放松心情, 舒活筋骨, 放开压力, 让身心充满电再出发.

     至于运动项目的选择 , 只要能柔软身体, 畅通循环, 动静皆宜, 动态如游泳, 打球, 慢跑, 静态如瑜珈, 打坐, 太极拳, 气功, 等等都对健康有益处,  因此决定项目时要参酌个人兴趣, 可运用的时间, 体能状况, 由浅入深, 持之以恒, 必能为健康加分.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天体运行如此, 人们身体运转莫不如此,  善用时间, 多加运用, 日复一日, 身体一定随时维持在良好的状态, 蓄势待发, 千万记得“行百里, 半九十”, 期与读者共鸣共勉 .

作者: 李X荣医师

嘉言录::欢喜做、甘愿受。             林秀勉老师提供

有个人每天都固定向某报摊买一份报告,

尽管这个摊贩的脸一向都很臭,

但他还是每次都对小贩客气地说声谢谢。

有一次和他同行的朋友看到这情形,便问他:

“他每天卖东西都是这种态度吗?”

“是的。”

“那你为什么还对他如此客气呢?”

那人回答:“我为什么要让他决定我的行为呢?”

是啊!我们为什么要让别人的表现来决定自己的行为呢

如果有人侮辱你,你之所以生气是因为你觉得受到羞辱。

如果你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你不觉得被羞辱,

那么你又怎会受到侵犯呢?

如果你不“随风起舞”,

你的情绪又怎么会起伏不定呢?

某人骂你,你并不觉得被骂,你会说他骂你吗?

你怎么能说他是骂呢?

当你的认知改变,整个品质也就不同,

你也许会反过来感激他那么关心你,在乎你,

你也可能会同情他,可怜他:

“他是怎么了,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呢?”

这时“骂”还是“骂”吗?

它已不存在了。不是吗?

 

嘉言录::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

说话的速度

急事,慢慢的说;

大事,清楚的说;

小事,幽默的说;

没把握的事,谨慎的说;

没发生的事,不要胡说;

做不到的事,别乱说;

伤害人的事,不能说;

讨厌的事,对事不对人的说;

开心的事,看场合说;

伤心的事,不要见人就说;

别人的事,小心的说;

自己的事,听听自己的心怎么说;

现在的事,做了再说;

未来的事,未来再说;

如果对我有不满意的地方,请一定要对我说。

           ~摘自经济日报,作者郑丹瑞

 

 嘉言录::多做多得,少做多失。

该来的与不该来的

有个人请客,看看时间过了,还有一大半的客人没来,主人心里很焦急,便说:“怎么搞的,该来的客人还不来?”一些敏感的客人听到了,心想:“该来的没来,那我们是不该来的囉?”于是悄悄地走了,主人一看又走掉好几位客人,越发着急了,便说:“怎么这些不该走的客人,反倒走了呢?”剩下的客人一听,又想:“走了的是不该走的,那我们这些没走的倒是该走的了!”于是又都走了,最后只剩下一个跟主人较接近的朋友,看了这种尴尬的场面,就劝他说:“你说话前应该先考虑一下,否则说错了,就不容易收回来了。”主人大叫寃枉,急忙解释说:“我并不是叫他们走哇!”朋友听了大为光火,说:“不是叫 他们走,那就是叫我走了?”说完时,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许多时候我们因为别人一句无心之言而耿耿于怀,但更多的时候我们的无心之言却让别人受伤更大。

 

嘉言录::口说好话、心想好意、身行好事。

拥有和施与

圣经中记载一个这样的故事。有一个人想和他的哥哥分财产,可是谈不拢,就来要求耶稣为他们分财产。耶稣面对这样的请求,说了一个故事:“有个大富翁,田地出产很多,以致仓库不够存放;因些,他计画另盖更大的仓库,来储藏他的农产品,他认为他的下半生,就可以好好享受了。不料,当夜上帝就对他说,要取走他的生命。他的计划全落空,且积存的都享受不到。”耶稣指出,这样的人,自以为富有,他的生命在上帝的眼中,却一点也不富足。

  在意自己拥有,不肯分享者是很贫乏的。人的价值并不在于他有多少,而在于他如何去运用!努力为自己的人生赚取更多,原本无可厚非,但是,我们要常存感恩的心,珍惜我们的生命,学习更多,充实自己,服务更多,活得更美好。

 嘉言录::小事不做、大事难成。

送友人

                               唐.李白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

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挌人情。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题解】这诗写作者送友人远行,表达出的深厚情感。

【赏析】起笔先写送别地点,再写送别情怀。诗文中藉“浮云落日”譬喻二人情意。前二句用对仗,写山水景色,“青山”、“白水”,皆有极强烈对比;山可象征坚贞,水可象征深情,看出作者与友人交情深厚。接着写别情依依,以飘荡浮云,譬喻游子行无定所;以依恋的落日,比喻故人之情深不舍;最后以挥挥手,马鸣萧萧,写出目送故人渐行渐远的离愁。

 

嘉言录::孩子遇挫折时,鼓励他再试试别的方法。

机会不待人                             

你总是感叹自己,遇不到好机会吗?机会到处都有,只是没有去把握而已,我们应该准备好一切,等待机会的来临,否则就只有与机会失之交臂了。

  有一次公司业务部,要准备跟客户提案,总经理请相关同仁做准备,事前先在公司演练一次,做简报。由于这次是内部“非正式”的简报,因此每个人散散的,没有很认真的准备资料;只有小王,把这次的简报,当作向客户提案般重要,仔细、谨慎的准备每一份文件内容。当然,这种种表现,总经理暗中观察,也都看在眼里。提案结束后,总经理擢升小王为副理,而这个案子,也在小王的手中,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机会,不会从天而降;机会,也无须等待;机会更不用找寻或摸索;机会,是必须自己全力去创造的。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就像捕鱼一样,将网撒下去,抱着持之以恒的耐心、信心,总有一天会成功的满载而归。

  古代罗马诗人。欧维迪司的名言“机会到处都有,即使你认为不可能的地方”。

阿嬷,如果您还在的话,您还会坐在沙发上,对着我笑吗?如果您还在,您还会听我弹钢琴吗!?如果您还在;您还会拿充气锤子,打我和弟弟的头,陪我们玩吗?如今,这些都只能在脑海中回想着有您的日子。

    小时候,我很怕生,记得第一次被阿公抱的时候,我哭的好像看到妖怪似的,于是阿公只好放我下来。我哭着找妈妈,谁知,妈妈出去了,我哭得更大声,眼泪鼻涕一直流,阿嬷看到了,赶紧走过来,把我抱起来说:“哎唷,憨孙啊!怎么坐在地上哭呢?走!阿嬷买糖果给妳吃。”说著,把我放下来,去房间拿钱,然后牵起我的手,到附近杂货店买糖果。回来的路上,我开心的舔著葡萄口味的棒棒糖;笑的好开心,过了不久,妈妈回来了,要带我回家了。过了几年,阿公过世了,因此阿嬷也来我们家住,当然,我可爱的弟弟也出生了,我们家变得好热闹,我只知道开心,却不晓得阿嬷的身体一天一天的差下去。一天,我从幼稚园回到家,没看到阿嬷坐在沙发上,我拉着妈妈的衣角说:“妈咪,阿嬷咧?阿嬷回去了吗?”妈妈蹲下来摸摸我的头说:“妹妹乖,阿嬷去医院了,晚一点带妳去看阿嬷,啊妳要乖乖的哦!知道吗?”我点了点头,却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阿嬷因为后来身体比较好一些了,所以爸爸把阿嬷接回家里住!!每次我跟弟弟绕着客厅的桌子跑,阿嬷就拿起充气锤子,每当我们跑过,她就打我们一下,当时我不知道那是阿嬷在跟我们玩,所以我被打久,觉得很烦,有一次很大声的对阿嬷吼:“不要再用我了啦!你很烦耶!”当时我并没有看见阿嬷的表情,后来妈妈跟我讲,阿嬷当时很难过,眼泪一直掉,我心中充满愧疚,好想跟阿嬷说声对不起,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一天半夜,阿嬷身体不舒服,脸色十分苍白,妈妈赶紧打119…,早上起床,我发现阿嬷又不见了,我心想:跟妈妈又出去了吧!这时妈妈突然冲进来,把我带去医院,到了医院,我看到阿嬷虚弱的躺在病床上,我才发现阿嬷真的病的很严重,我走近病床边,用颤抖的声音说:“阿嬷…妳怎么变成…这样…?”我哭了,阿嬷微微一笑,那是很轻很轻的一笑,很吃力的微笑,接着,阿嬷轻轻的握着我的手,说:“妹妹呀…你…你要听妈…妈妈的话哦…要…听话…知…道吗?”阿嬷好像算好时间的,只听见“哔…”全部人都哭了,我,哭的最大声…。

    如今,阿嬷过世7年了,我也渐渐习惯没有阿嬷的生活,每当看见墙壁上贴的那张阿嬷的照片,我总会微微一笑,谢谢您,我亲爱的阿嬷……。

作者: 曾X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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