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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整

分类: 管委会公告

公 告
一、 本社区近敦聘吴谨斌大律师为法律顾问,往后凡社区住户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致电咨询,增加法律常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与麻烦。住户提出的问题,吴律师都会详细解答, 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诉讼案件需委托具状出庭,律师费将以八折优惠社区住户(如有致电请告知系新庄城品社区住户,主委陈一锋的朋友)。
二、 此次吴律师担任本社区法律顾问,因系主委陈一锋先生多年好友,所以义务襄助,不收取年费及任何费用,本管委会至表感谢之意。
三、 请牢记服务电话及手机号码,以备不时之需。

吴谨斌律师服务处:
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三段66号7F
电话:(02)2305-0062
手机:0910-110-410
四、 特此公告周知。

城品社区管理委员会    启
中华民国 100 年 4 月 25 日

为因应99年11月1日起,垃圾清理费随袋征收及资源回收分类,本社区管理办法规定事项如下:

一、 凡一般资源回收物(包括堆肥厨余、猪吃厨余)及垃圾,一律置放于原资源回收区,现已建造完成安全、卫生、美观的专用房舍,此区名称为“环保区”。

二、 以后禁止将垃圾置放于机车停放区旁边。

三、 无论任何资源回收物品及垃圾,住户提出放置“环保区”的时间订定如下:

每日上午6:30~9:00及中午12:00~13:30二个时段,其余时间一律禁止提出放置,星期日及特定公休日则全天禁止提出放置。

四、 垃圾务必使用专用垃圾袋包妥(封口打结完全密封),才可提出丢弃。

五、 附垃圾强制分类海报,请住户详细阅读,以利充份了解资源及垃圾如何正确分类,即可节省专用垃圾袋的使用量及金钱。

六、 本办法初期实施,管委会上午时段将派员辅导分类作业,敬请住户多多配合。谢谢!

城品社区管理委员会      敬启

中华民国 99 年 10 月 27 日

近日C栋住户向管委会反应以下两件事:

一、 有住户在楼梯间吸烟,甚至搭乘电梯时仍未将烟熄灭。

二、 有学童在电梯口、梯间拍球、丢球等。

※  请吸烟者及学童家长们注意,若有上述行为,实属不当,敬请改善,以维护社区住户之生活品质。谢谢合作!

城品社区管理委员会    启

中华民国 99 年 10 月 18 日

为因应99年11月1日起,垃圾清理费随袋征收及资源回收分类,本社区管理办法规定事项如下:

一、 凡一般资源回收物(包括堆肥厨余、猪吃厨余)及垃圾,一律置放于原资源回收区,现已建造完成安全、卫生、美观的专用房舍,此区名称为“环保区”。

二、 以后禁止将垃圾置放于机车停放区旁边。

三、 无论任何资源回收物品及垃圾,住户提出放置“环保区”的时间订定如下:

每日上午6:30~8:30及中午11:00~13:30二个时段,其余时间一律禁止提出放置,星期日及特定公休日则全天禁止提出放置。

四、 附垃圾强制分类海报,请住户详细阅读,以利充份了解资源及垃圾如何正确分类,即可节省专用垃圾袋的使用量及金钱。

五、 本办法初期实施,管委会上午时段将派员辅导分类作业,敬请住户多多配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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